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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語詞語拼音 漢語解釋

頒布

拼音: bān bù
注音:ㄅㄢ ㄅㄨˋ
詞性: 動詞
結構: 其他
反義詞:
詞語解釋

頒布bānbù

[issue;promulgate] 公布[法令、條例等]。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,將其研擬的法令規(guī)章、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,依法公布周知

引證解釋

⒈ 亦作“頒佈”。謂公布、頒發(fā)法令、條例等。見“頒布”。

宋曾鞏《謝元豐三年歷日表》:“竊以修人事者,必以正時;明天道者,在於治歷。爰從頒布,俾一奉承?!?br/>《水滸傳》第七一回:“宋江當日大設筵席,親捧兵符印信,頒布號令?!?br/>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五:“《組織條例》是四月十二日頒佈的,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經(jīng)過修改?!?br/>丁玲《太陽照在桑干河上·寫在前邊》:“剛想寫分土地第二部分,《中國土地法大綱》頒布了,便參加了土地會議。”

國語詞典

政府或高級行政主管機關將某項政令布告大眾。

網(wǎng)絡解釋

頒布

  • 頒布,漢語詞匯。
  • 拼音:bān bù
  • 是指政府機關或人民團體將其研擬的法令規(guī)章、行政措施和所屬成員的權利義務有關的諸事宜,依法公布周知。例:頒布法令,頒布獎懲條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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